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崇文國小|
嘉義市崇文國民小學108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
108.10.3
一、依據:
二、目的:
三、辦理單位:本校教務處。
四、競賽日期:108年12月25日【三】字音字形、寫字、作文。
108年12月26日【四】上午國語演說、客語朗讀,下午國語朗讀
108年 12月27 日【五】上午閩南語演說,下午閩南語朗讀
五、報名日期:108年12月17日(二)截止,請老師上學校網頁進行報名。
六、競賽項目及對象:
(一)演說組:國語演說和閩南語演說四、五年級學生每班一名參加。
(二)朗讀組:國語朗讀和閩南語朗讀四、五年級學生每班一名參加,客家語自由報名。
(三)作文組:四、五年級各班兩名代表。
(四)寫字組:四、五年級學生每班至少一名。
(五)字音字形組:四、五年級學生每班二名。
七、比賽地點:第三會議室。
八、競賽規定:(參考全國、市賽規定辦理)
(一)演說:時間四至五分鐘。
1.國語演說題目:蜜蜂的聯想一場難忘的運動會校園中我最喜愛的角落,登場前三十分鐘抽籤決定。(四年級從五年級三個題目中擇一準備)
2.閩南語演說題目:選自108年全國語文競賽題目: 我上愛食的果子
(二)朗讀:時間四分鐘。
1.國語朗讀:內容題材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,登場前八分鐘抽題。
2.閩南語朗讀:內容題材自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篇目二篇(糖霜丸 無尾巷),登場前八分鐘抽題。
3. 客語朗讀:內容題材自107年全國語文競賽篇目(打極樂仔)
(三)作文:時間九十分鐘,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,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。(紙張由學校供給、題目當場公布)。
(四)寫字:時間五十分鐘,用具自備。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,字體大小每格7公分見方,一律用6尺宣紙4開「90公分×45公分」書寫五公分,50字。紙張由學校供給、題目提前公布。
(五)字音字形:時間十分鐘,字音一百字,字形一百字,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,不得使用紅筆及鉛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。
九、競賽評分標準:
(一)演說組:
1.語音(發音、語調、語氣)占百分之四十五。
2.內容(見解、結構、詞彙)占百分之四十五。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百分之十。
4.時間:未滿四分鐘或超過五分,以三十秒為單位扣總成績一分,未滿三十秒以三十秒
計算。
(二)朗讀組: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占百分之五十。
2.聲情(語調、語氣)占百分之四十。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百分之十。
國語朗讀文章不得重複
(三)作文組:
1.內容與思想:占百分之五十。
2.結構與修辭:占百分之四十。
3.書法與標點:占百分之十。
(四)寫字組:
1.筆勢與功力:占百分之六十。
2.整潔與美觀:占百分之四十。
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,未及寫完者,每少寫一字扣二分。
4.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。
(五)字音字形組: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二位初審(四.五年級各一)一位複審
十、獎勵:
{{ $t('FEZ003') }}2019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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