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崇文國小|
一、檢送修正「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」第八之一點對照表、修正條文及「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」各1份。
二、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附表「公務人員酒後駕車建議懲處基準表」,業經本府108年11月13日府人考字第1085337510號函(諒達)函轉在案,並請賡續加強宣導酒後駕車行為之危害及其相關法律責任,以建立酒駕零容忍之觀念,維護公務人員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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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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